為全面、準確、生動地塑造京山鄉村旅游整體形象,進一步提升其知名度、美譽度和認同感,促進文旅產業可持續發展。京山市文旅局從即日起面向全社會組織開展“一個符號代表京山”的鄉村旅游形象標識有獎征集活動。
一、征集內容
京山鄉村旅游形象標識(LOGO)。
二、征集對象
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全社會,以個人、團體、設計機構名義提交作品均可。
三、征集時間
2022年9月10日-10月10日(征集時間截止以后送達的作品均不具有參賽資格)
四、征集方式
參賽者將參賽稿件(應征稿件采用A4規格紙張、彩色圖稿、電腦制作樣稿和手稿均可,并附詳細的創意和設計說明)發送到文旅局宣傳推廣股官方郵箱。
五、征集要求
京山鄉村旅游形象標識(LOGO)
1.準確體現京山鄉村旅游資源特色。
2.形象鮮明、構圖簡潔、創意獨特、寓意深刻,具有強烈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具有時代感、藝術感和超前性,適用于平面、立體、自媒體、市場營銷活動等載體進行傳播和再創作,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
3.LOGO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3兆。設計稿件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意文字說明(500字以內),包括設計的圖樣、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
六、評選標準
征集的旅游形象標識將由市文旅局邀請有關專家組成評委會進行初評,根據相關度、表現力、展現內容等綜合評分,公布于京山市人民政府官網,再通過群眾網上投票和專家組終評得分,確定最終獲獎作品。
注:如征集不到合適的作品,獎項可空缺。如有雷同作品,按照先投先錄的原則處理。
七、獎項設置
京山鄉村旅游形象標識(LOGO)獎項設置
1.一等獎:1名,獎金20000元/人
2.二等獎:2名,獎金5000元/人
3.三等獎:4名,獎金3000元/人
4.紀念獎:20名,京山旅游紀念品一份(價值100元)
注:所有獎項獎金均為稅前金額(涉及個人所得稅,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八、征集聲明
1.作品創作所需費用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作品圖案、元素版權由參賽者自行解決,保證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商標權、商號權等法律保護的各種權利和利益。因上述侵權行為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參賽作者本人承擔。比賽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禁抄襲剽竊他人作品,一經發現,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已給予獎勵,則追回獎勵物資和榮譽。
2.本次活動評選出的獲獎作品將被視為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主辦方。該作品知識產權歸京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獲獎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京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獨家擁有使用權、發表權及改編權,有權將其用于相關宣傳、畫冊、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等。原作者不得擅自發布或將該作品及其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同時主辦方除向獲獎者一次性支付獎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報酬和稅費。
3.凡向本活動主辦方投稿者均被視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動各項規則。
4.本活動解釋權歸京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