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品牌廣告語是:“跨越.新生”,那么這個標語有什么寓意呢?今天小編就帶大家走進喬丹的品牌故事,從宣傳標語中了解喬丹的品牌精神和含義。
喬丹品牌故事及介紹
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國內規模較大運動民族品牌,集品牌運動鞋/運動服裝/運動配飾的設計/研發/生產/銷售于一體大型民族體育用品企業
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從事喬丹品牌運動鞋、運動服裝及運動配飾的設計、研發、生產和銷售,是中國領先的體育用品品牌企業。 公司擁有行業一流的研發團隊,國際領先的技術裝備,嚴格完善的質控體系和運營高效的銷售網絡。 公司實現年銷售收入近40億元,凈利潤超6億元,在全國各地開設的品牌專賣店超過6000家,相關從業人員8萬余人。
公司自設立以來堅持以打造中國民族體育品牌為發展目標,以"誠信、協作、創新、共享"為企業核心價值觀,致力于為中國消費者創造更加健康、美好的生活方式。公司擁有200多人的專業設計研發團隊,以科學運動為基礎,兼具時代潮流,為每一位熱愛運動的人士打造出別具一格、卓爾不群的時尚運動產品。 公司堅持采用一流水平的材料和工藝,確保每一件產品達到選料考究、做工精細、品質優秀,從而深受廣大消費者青睞和贊譽。 公司長期致力于銷售渠道的構建和拓展,運行嚴格規范的經銷商管理制度、標準化的專賣店運作模式和科學的網點規劃布局,實現了品牌營銷系統的優化和提升。
目前,喬丹體育已在國內建立了具有較大規模的營銷網絡,品牌專賣店鋪已經覆蓋全國31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 公司緊密圍繞喬丹品牌的產品定位和價值趨向,將體育競技中的拼搏和超越精神融入到公司的經營文化和產品推廣中,通過多種方式加強與體育產業的聯合,強化專業競技運動的品牌形象。 中國體育事業的蓬勃發展是喬丹體育成長的沃土,而喬丹體育的壯大也必將推動中國體育事業的進步。未來的喬丹體育,將伴隨著中國經濟的騰飛,迎來新的發展機遇,在時代的創新大潮中揚帆遠航,向著“成為中國最具影響力的體育用品品牌”的目標不斷前行,與合作伙伴攜手共鑄中國體育事業的輝煌。
2016年12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10個商標的再審裁定結果,其中7件裁定駁回申請人再審請求,3件裁定支持申請人再審請求。至此,申請人美國公民Michael Jordan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爭議再審的68件商標案件中,我司已經取得了65件商標案件的勝訴。對此裁定結果,我司聲明如下: 一、中文“喬丹”、拼音“qiaodan”、圖形“ ”等系列商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合法批準,由我司合法使用長達近20年的注冊商標。 二、2012年10月,美國公民Michael Jordan對我司注冊的68件商標提出爭議,經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三次審理,均已裁定或判決駁回,維持了我司的商標注冊。 三、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對再審申請人所提出再審申請中的50件商標做出了駁回申請維持注冊的裁定,其中涵蓋我司主要使用的中文、拼音和圖形商標。本次裁定的10件商標,包括支持再審申請人的3件商標均系我司注冊時間不足5年、在周邊其他類商品上的防御性商標,對我司目前使用的所有商標均不會構成影響。
以上就是關于喬丹的品牌故事以及品牌宣傳語的定位,由此可以看出一個好的品牌宣傳語對品牌的價值是不可衡量的,優秀的品牌和企業都會樹立自己的品牌宣傳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