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安徽運動會和第七屆安徽殘奧會將于2018年在蚌埠市舉行。根據省運會和省殘奧會蚌埠市主辦指揮部的工作安排,計劃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第十四屆安徽運動會和第七屆安徽殘奧會會徽、會歌、吉祥物和主題口號征集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和設計要求
(1)會徽
1.第十四屆安徽運動會會徽應體現安徽會徽和安徽魅力元素,體現蚌埠市“于侯豐德、沙朱成、務實開放、開拓先行”的城市精神特色,具有時代、體育、地域特色,創意獨特,構圖新穎,寓意貼切,簡潔明快,動感十足,符合當代審美要求,適合平面宣傳,視覺沖擊力強,整體美感直觀,其中作品應采用A4紙,印刷標準不應超過四種顏色。格式可以是分辨率大于300dpi的JPG和TIFF文件,并有創造性的描述。
2.第七屆安徽省殘疾人運動會會徽應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和殘疾人體育特色,圖案簡潔、清晰、大方,突出“第七屆”、“2018”、“蚌埠”三大主題元素。會徽應采用A4彩色草稿和墨水草稿,并裝訂在帶有創意說明的黑色紙板上。會徽的紙張寬度不超過150270毫米
(2)歌唱
第十四屆安徽運動會歌曲應充分體現更高、更快、更強的奧運精神和健康的安徽元素,有機融合安徽省和蚌埠市的人文精神,具有鮮明的象征性節奏和體育特色,主題突出、風格清新、旋律優美、簡潔流暢、鼓舞人心、感染力強、易于演唱,時長約4分鐘。作者應提供歌詞文本、五線譜和樂譜,制作音樂樣本磁帶(光盤、光盤、MP3或WAV),并附上文本描述。
(3)吉祥物
第十四屆安徽運動會的吉祥物應該是一個活潑、可愛、友好、喜慶的卡通形象。新鮮的創意,新穎的想法,簡單的形狀,明亮的顏色,好運和快樂;融入第14屆安徽運動會的文字或圖像元素;體現安徽省和蚌埠市的體育特色、時代特色和文化特色;設計可以是抽象的、具體的、單一的或完整的;具有商業開發價值,可廣泛應用于授權產品、3D動畫和省級運動會景觀塑造。作品的電子版采用了帶有創造性描述的JPEG格式。
(4)主題口號
1.第十四屆安徽運動會的主題口號應體現安徽的特色和蚌埠的美麗形象,充分展示安徽省各項事業的輝煌成就,既突出第十四屆安徽運動會的精神,又體現奧林匹克運動的永恒價值。文本應控制在16個字符以內,并帶有文本描述。
2.安徽省第七屆殘奧會的主題口號不僅要突出殘奧會的精神,還要體現奧運會的永恒價值。標語應該簡潔、響亮、易于記憶、易于理解、情緒化、感人且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接受。
二.提交申請工程的要求
(一)申請的作品必須是原創的,以前沒有以任何形式發表或者使用過。它們應避免在名稱和形式上與各種注冊和使用的相關作品相似。請勿復制或模仿他人作品,違反法律法規,或侵犯第三方權益,否則,自行承擔責任。
(2)所有申請書應注明參賽范圍(第十四屆安徽省運動會或第七屆安徽省殘疾人運動會)、作者姓名(或單位名稱)、通訊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和有效個人證明復印件。
(3)申請作品的提交方式可以是郵寄或電子文本(包括作品的復印件、作者的身份證、申請承諾書或掃描件)。
Iii .應用工程評價方法
第十四屆安徽省運動會和第七屆安徽省殘疾人運動會由蚌埠市承辦指揮部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最終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四.申請作品的獎項
第十四屆安徽省運會:
(1)第14屆安徽運動會會徽、會歌、吉祥物將授予3名決賽選手,每人獎金3000元;評選出一等獎(一等獎),每個獎10000元。
(2)第14屆安徽運動會的主題口號是設立6個決賽入圍者,每人500元;其中一個獎項被選中,獎金為3000元。
安徽省第七屆殘奧會;
(1)安徽省第七屆殘奧會會徽有3名入圍者(一等獎),獎金3000元;評選出一等獎(一等獎),獎金1萬元。
(2)第七屆安徽省殘疾人運動會主題口號設決賽6名,每人500元;其中一個獎項被選中,獎金為3000元。
注:所有入圍作品和入選作品均獲得證書;獎金不重復領取;獲獎者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自己的稅款;作者在申請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作者本人承擔。
V.申請工程的所有權
(1)所有申請的作品將不會被退回,作者被要求保留自己的論文。
(2)入圍作品和入選作品的版權、使用權、修改權和知識產權屬于第十四屆安徽省運動會和第七屆安徽省殘疾人運動會蚌埠市承辦指揮部,作者只享有署名權。
(3)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屬于安徽省第十四屆運動會暨第七屆殘奧會蚌埠承辦指揮部。
六.收集時間和聯系信息
申請作品的征集時間為公告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當地郵戳或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地址:第十四屆安徽省運動會蚌埠承辦指揮部、第七屆安徽省殘疾人運動會蚌埠承辦指揮部宣傳組(蚌埠市委宣傳部)。
聯系人:余福新
電:0552-3125348 15055610721
電子郵件:bbxc2009@163.com
郵政編碼:233040
安徽省第十四屆運動會蚌埠承辦工作指揮部
安徽省第七屆殘疾人運動會蚌埠呈貢工作指揮部
2017年11月18日
http://www.bengbu.gov.cn/gsgg/article.jsp?articleId=1358948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