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準確展示朝陽的旅游風格,進一步提升朝陽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全面提升朝陽旅游整體形象》由朝陽市旅游發展委員會主辦,朝陽旅游整體形象定位、定位語言和標識面向社會公開征集。
一、作品要求
1.旅游業的整體形象定位是人們對某一旅游目的地的總體評價。朝陽旅游的整體形象定位應充分反映朝陽旅游的實際,突出朝陽旅游的特色,展示朝陽旅游資源的特色。2.形象導向語言是將旅游形象導向的表達提煉為一種激勵性的文本,如“友好的山東”、“河南”。朝陽旅游形象的定位語言應該是獨特的、有吸引力的、可識別的、精確的、簡潔的、含義恰當的、簡潔易記的、瑯瑯上口的、具有強烈感染力的廣告效果的,適合在互聯網、電視、報紙、雜志等各種載體上傳播,能夠在旅游市場上形成強大的吸引力。
3.形象標識應充分體現朝陽旅游的形象、特色和優勢,創意新穎獨特,圖文并茂,構圖簡單明了,圖案清晰,視覺沖擊力強,易于識別和記憶,不同材料制作方便,適用于多種場合。
4.投稿人可以通過朝陽旅游政務網了解朝陽旅游。
二、作品征集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面向全國開放,個人和組織均可申請。
三、作品評選
主辦單位委托相關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進行初步評審,每個委員會選出20名入圍者;入圍作品將在網上展示,專家評審委員會將根據公眾投票情況進行最終評審。評獎結果將在頒獎晚會現場公布。
四、獎項設置
1.朝陽旅游業的整體形象定位:
一等獎:1件,1萬元
二等獎:2件,1000元
三等獎:5件,500元
入圍獎:10張朝陽化石谷門票
2.朝陽旅游形象定位詞:
一等獎:1件,2萬元
二等品:2件,2000元
三等獎:5件,1000元
入圍獎:10張朝陽化石谷門票
3、朝陽旅游形象標識:
一等獎:1件,1萬元
二等品:2件,1000元
三等獎:5件,500元
入圍獎:10張朝陽化石谷門票
五、征集須知
1.投稿人必須附上作品的創造性描述。
2.所有申請應注明作者的真實姓名、單位、身份證號碼、郵寄地址和電話號碼。
3.申請作品涉及著作權、著作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的,由作者本人負責。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入圍作品和入選作品的作者(貢獻者)必須承諾其作品的所有版權屬于組織者,所有貢獻者均被視為認可該決定。
5.申請人保留自己的論文,投稿將不被退回。
6.朝陽旅游發展委員會對未盡事宜有最終解釋權。
六、投稿方式
1.微信:1關注公眾號“朝陽旅游局”2點擊圖片收藏3跳轉鏈接提交
2.電子郵件:775204535@qq.com
3.傳真:0421-2922563
4.郵寄地址:遼寧省朝陽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遼寧省朝陽市珠江路3段2號)
郵政編碼:122000
5.聯系人:孫旭
6.電話:0421-2922563
13842159911
朝陽旅游發展委員會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