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乃東區文化旅游融合,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打造乃東區昌珠鎮歷史文化名鎮景區包裝升級,進一步提升乃東旅游文化整體形象,充分挖掘乃東區旅游文化內涵。乃東區旅發委擬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乃東區旅游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和旅游形象宣傳口號,特邀關注乃東區旅游發展的單位和個人踴躍參加,積極投稿?,F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18年5月28日9時30分—2018年6月28日18時30分止。
二、征集內容
山南市乃東區旅游形象標識(LOGO)、旅游宣傳口號
三、設計要求
1、旅游形象標識(LOGO)的設計元素要突出乃東特色,設計新穎、寓意深刻, 需充分體現乃東區悠久的歷史文化,緊密結合景區深厚的雅礱藏源文化、雅礱民風民俗特色、充分展示乃東旅游景區整體形象;作品要便于識別、記憶和推廣。
2、應征作品以圖片加文字的形式遞交,可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文字須清晰敘述LOGO的創作靈感、寓意、相關說明、借鑒來源。
3、宣傳口號須包涵“乃東”一詞或一看就能知曉是乃東區,同時能夠對乃東區的歷史文化進行濃縮,言簡意賅、簡明易記、突出主題、內涵豐富、富有美感;字數不少于5字且不多于15字,文字朗朗上口,并附不多于500字左右的簡要創意說明。
4、LOGO的設計要求應用性強,可應用于如景區宣傳冊、名片、網站以及合同文本等,符合VI設計的要求;需與乃東整體旅游形象和發展方向相協調。
5、不得含有任何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和有任何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公序良俗的內容,否則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創作者承擔。
四、評選方法
1、由乃東區旅游發展委員會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由評審委員會進行獨立形象標識評定,評出標識:一等獎:15000元;二等獎:8000元;三等獎:5000元;(以上獎項各一名)。評出宣傳口號:一等獎:10000元;二等獎:5000元;三等獎:1000元;(以上獎項各一名)。紀念獎(10名):500元;
2、標識形象獲獎作品在進一步完善設計后,確定為正式標識,其著作權、所有權等一切權利歸乃東區旅游發展委員會所有;
3、評審結果將通過山南電視臺、山南網、山南日報、乃東區政務網和網信乃東、魅力乃東等宣傳平臺向社會公布。
五、投稿方式
1、電子郵箱:516338659@qq.com, 郵件須注明創作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
2、郵寄地址:山南市乃東區旅游發展委員會(乃東區澤當鎮英雄路21號) 郵編:856100,收件人:普布卓瑪 電話: 0893—7833159,手機:18908931180 信封正面請注明“征集”字樣。
3、為了防止出現冒充領獎者,如因創作人注明的姓名、身份證號、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錯誤等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即便最終評得名次,應征者也不得要求支付相應獎金。
六、特別說明
1、形象標識(LOGO)、形象宣傳語可以分開單獨投稿,也可以配套一起投稿,每位投稿人投稿的形象標識(LOGO)和形象宣傳語不能超過2條。來稿郵寄費用自理,郵寄責任自負。
2、應征作品應為原創作品,創作人保證不會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版權等法律問題,否則由應征者承擔全部的責任。
3、作品以進入本公告中提供的郵箱系統或者文件收件人接受為時間點,超過征集期限的,征集活動主辦方有權拒收或者接受,寄送方式:電子郵件發送或紙質投稿均可。
4、應征稿件概不退還,請設計者自備底稿。
5、應征作品如有相同設計者,以來稿時間先后確定最先提案人,多人設計或者單位設計的,內部明確一位聯系人,并就獎金的劃分內部協商,征集活動主辦方與聯系人對接。
6、應征作品一經采用,征集活動主辦方擁有該作品的全部權利,應征者不得投入運用,征集活動主辦方有權對設計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各種開發應用。應征者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向主辦單位主張分享其應征作品的利用所帶來的利潤或者其他利益。除本活動獎金外,主辦方不再向應征者(作者)支付其它報酬。
7、為避免出現冒名領獎人,征集活動主辦方只對提交作品時注明的聯系方兌現獎金,有權拒絕其他任何人獎金要求。
8、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乃東區旅游發展委員會所有。
9、所有投稿人均視為已認可本公告內容。
乃東區旅游發展委員會
2018年5月28日
編輯:羅桑丹增 審核:劉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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