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展示創建國家文明城市的整體形象,進一步擴大公眾對創建工作的知曉率,調動公眾參與創建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云浮市創建國家文明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公開征集創建云浮市國家文明城市的宣傳口號、LOGO和吉祥物。具體事項如下:
一、征集內容
1、云浮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口號
2.云浮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主題標識(LOGO)
3.云浮市創造了全國文明城市的吉祥物
二、收集時間
2017年11月3日至11月25日
三.招標范圍
向公眾開放,任何個人或組織都可以參與。
四.招標要求
(a)總體要求
工作的主題應該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觀點清晰,易于宣傳,體現時代感,強調藝術性,充分體現云浮文明、和諧、誠信、友好、生態宜居的形象。
(2)具體要求
1.宣傳口號:文字簡潔、精煉、易記、有創意、適合講述。字數應控制在20個字符以內,不得超過5個。
2.主題標志:主題標志必須是彩色的,與人保持密切聯系,貼近生活,易于被社會接受和傳播。作品分為兩部分:一是設計圖案和技術描述(圖案尺寸、比例、顏色等)。);二是設計圖紙的概念描述(設計中包含的含義和背景等)。),數量不超過5件。
3.吉祥物:突出云浮特色,展示云浮地方特色和品牌形象,美觀、時尚、友好、易于傳播,要求詳細描述設計理念和特點。
V.提交方法
作品提交通過電子郵件提交,并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yfscwmb@126.com(聯系電話:8988326)。同時請附上作者姓名、通訊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等基本信息(注:以上書面描述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交,作品設計稿上不得標注個人信息)。
六.選擇和激勵措施
1.提交截止日期后,主辦單位將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所有申請進行初步審查。
2.入圍作品將在《云浮日報》、“云浮文明網”等媒體上發布,并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征求各界意見后進行再評價。
3.主辦單位將獎勵作品的作者,并結合專家評審意見和群眾投票,通過媒體向公眾公布作品。
七.獎項設置
1.宣傳口號:一等獎1名,獎金3000元;二等獎3等獎1000元;10個三等獎,每個獎金500元。
2.LOGO:一等獎,獎金5000元;共有3個二等獎,每個獎1000元,10個入圍獎,每個獎500元。
3.吉祥物:一等獎,獎金5000元;共有3個二等獎,每個獎1000元,10個入圍獎,每個獎500元。
八、注意事項
1.所有申請必須是原創的,并且在提交前沒有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一旦口號、LOGO和吉祥物被采用,知識產權將歸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共宣傳、廣播和制作宣傳材料。
2.申請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合法權利。如果作品或其使用材料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利,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作品的貢獻者承擔。
3.申請作品不得含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法律法規的內容,不得含有涉嫌民族歧視、民族歧視、種族歧視、宗教歧視的內容或者其他違背社會公德和良好習慣的內容。
4.本次活動的入圍作品將被視為委托作品。入圍作品完成后,主辦單位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其所有權屬于主辦單位。
5.投稿人應自帶論文,論文不會被退回。
6.評選后,獲獎作品將于2017年12月在云浮文明網和市級媒體上發布。評選結果公布前
8.本次活動的解釋權屬于組織者
云浮創建全國文明城市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