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鄉旅游口號
和圖像符號的集合
為了深入挖掘李佳鄉冷泉休閑旅游的內涵和文化精髓,進一步打造以“閩西水鄉”為主題的鄉村旅游項目,樹立李佳旅游的新理念和新形象,有效提升李佳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以更直觀、簡潔、易記的方式向游客展示李佳的獨特魅力,推動李佳鄉旅游的新發展和新突破。經鎮黨委和政府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征集李佳鄉的旅游口號和形象標識。
首先,收集工作內容
1、旅游形象宣傳口號
2.旅游形象LOGO
二、創作要求
1.旅游宣傳口號:充分體現黎族的冷泉文化,符合“冷泉鎮,美麗黎族”的主題,具有強烈的震撼力和感染力;適用于各種媒體宣傳,具有創新性、易記性和瑯瑯上口性,具有很強的親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2.旅游形象LOGO:它結合了李佳冷泉的特色和文化內涵,主題鮮明,構圖簡單,色彩鮮明,寓意深刻,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豐富,具有很強的識別性、獨特性、創造性和可觀察性,適合在各種場合和載體上使用和推廣。
三、設計工作的規范
1、旅游形象宣傳口號
在中文或中英文中,作品一般不超過10個字符(含),有杰出創意的可放寬至16個字符(含)。紙張制版應在A4紙上統一印刷,或提交帶有簡要創意和設計說明的WORD文檔電子版。
2.旅游形象標志作品應用
采用彩色平面設計,設計圖紙可采用電腦制作或手工繪制,并應包括中文名稱和英文名稱。電子版應以JPG格式提交,圖案不少于800600像素,標明標準比例和標準顏色,每個附件的尺寸不得超過5M。請使用A4標準紙、彩色圖稿,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顏色,并附上創意和設計的簡要說明。字數不到300字。
第四,作品的提交方法
作品以電子形式提交。所有原稿應注明作者的真實姓名、郵寄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
請將電子版發送至,標題為:作者姓名,李旅游形象宣傳標語及標志集。(同樣的工作以第一次收到郵件的時間為準)
V.收款截止日期
2017年10月1日,——,結束于2017年10月30日
第六,選擇報酬
1.旅游口號
一等獎一筆,500元
一個二等獎的金額是300元
2.旅游形象LOGO
一等獎一筆,1000元
一個二等獎的金額是500元
七.提交說明
1.申請作品應為原創作品,著作權及著作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負責;
2.主辦單位擁有獲獎作品的所有權,并有權根據需要對作品進行加工和修改。主辦單位對獲獎作品不做任何解釋。
3.本次活動不收取報名費,會費、制作費及其他費用由本人承擔。
4.本活動的參與者被視為同意上述聲明的內容。
5.獲獎作品視為活動組織者委托的作品,活動組織者對該作品擁有著作權、所有權、修改權和商標注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或者轉讓給第三方。
6.所有申請概不退還。請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7.一旦作品被采納,將獲得現金獎勵(獲獎者將承擔獎金的個人所得稅)。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欣欣
電話:0598-8703056 15280725639
http://www.mnw.cn/news/sm/1852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