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特產是具有地方特色、獨特人文、歷史或收藏價值的產品。新沂的旅游特產種類繁多,各有特色。為了有效整合資源,進一步提升新沂旅游形象,更好地宣傳和推廣新沂旅游特色產品,提升新沂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新沂市旅游局現向全社會公開征集特色產品的品牌名稱和LOGO。
一、征集內容
新沂特產品牌的品牌名稱(驗證后未注冊的名稱)和LOGO設計。可以獨立申請和單獨申請。
第二,收藏的對象
對于全社會,歡迎所有關心、關注和支持新沂旅游的個人或組織積極參與征集活動。
三、招標要求
1.品牌名稱簡潔且未經注冊。結合當地旅游資源,突出新沂的旅游特色,表達新沂的核心旅游形象,具有很強的地域性和獨創性。
2.LOGO設計要求主題突出、視覺形象生動、識別性強、創意和可觀察性強、富有美感。此外,還應考慮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制作和使用,能夠以不同的比例和尺寸清晰顯示,適合在各種載體上推廣。
3.作品應附有設計和創造性的描述。
第四,交貨方式
1.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電子郵件發送到1668390436@qq.com的郵箱。
2.通過信件發送。
這封信的郵寄地址是江蘇省信宜市忠武南路檢察院北側8樓旅游局市場部。
備注:(1)郵寄或郵寄時,必須注明“商標名稱征集”或“LOGO征集”字樣,并附上創意、設計說明和個人資料(姓名、職業和聯系電話)。
(2)所有的申請將不會被退回,投稿人被要求保留他們自己的論文。
V.選擇方法
新沂市旅游局已經成立了一個評估委員會來評估所有的申請。評審委員會將在認真審查參加選舉方案和充分討論比較的基礎上,對每一項申請進行初步評審和最終評審。
初步評估中選出了五名決賽選手。對于入圍作品,旅游局有權要求申請人修改和重新設計作品,以供最終選擇。在最終評估中,從入圍作品中選出一名獲獎者。
第六,獎勵的方式
通過榮譽證書和現金獎勵的方式,品牌名稱和LOGO設計分別授予。
獎項設置如下:
采用一等獎:現金1000元榮譽證書;
四項優秀獎:頒發新沂景區門票。
七.其他聲明
1.提交的作品必須是本人原創,以前沒有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不是公共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版權、商標權、專有權或第三方的其他權利。如果涉及版權問題,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擔。
2.為保證中標作品的質量,單位有權保留中標作品的空缺。申請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由申請人承擔。
3.獲獎作品一經采納,其所有權和使用權歸新沂市旅游局所有,并有權對不完善的設計進行修改。
4.新沂市旅游局有權決定入圍作品的使用地點、方式和時間。屆時,除了獎金外,它不會向申請人支付任何費用。
八.提交時間
自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30日止。
九.聯系人和咨詢電話號碼
聯系人:新沂市旅游局市場營銷部
電話:0516-8162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