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品牌包括品牌名稱和品牌標志。品牌名稱是指品牌中可以用語言標題來表達的部分,包括文字、字母和數字,如電視品牌中的“長虹”、“長虹”、“耐克”。品牌標識是一個品牌不可識別的部分,不能用語言表達,包括符號、設計風格、特殊顏色或字體,如長虹品牌O字母中的五角星和耐克品牌的金鉤,都是不能發音的品牌標識。
有時品牌和商標會混淆。事實上,很難定義和區分品牌和商標,更不用說知名品牌和知名商標了。本文給出了一種簡便的除法方法。商標是賣方采用并受法律保護的標志。從這個意義上說,商標是一個法律術語,它是國家機關授予生產經營單位從事某種活動的權力。商標可以分為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品牌在管理(或營銷活動)中更多的是一個概念和名詞。應該注意的是,現行法律保護商標,甚至保護品牌也是從保護商標開始的。
品牌設計的原意是為了方便識別消費者。從品牌的起源,但從品牌的定義,我們可以清楚地感覺到,品牌的根本目標是區分生產者,即便于識別消費者。
品牌設計,或者說是品牌名稱和品牌標識的結合,是品牌建設和品牌管理的基礎,因為品牌只有通過傳播才能發揮作用,而傳播的對象是品牌設計。如果一個品牌很難被消費者認可,很難被消費者理解、接受和傳播,那么消費者又怎么能對這個品牌忠誠呢?因此,“便于消費者識別”是品牌設計的最終目標。以IBM為公司的合法注冊名稱,無論是使用“IBM”還是“國際商用機器”都只是法律責任和義務的同義詞,區別不會太大;但作為個人電腦產品的一個品牌,消費者更容易識別藍白色字母“IBM”。
logo設計便于消費者識別和記憶,是市場導向理念的具體體現。例如,當外國品牌(企業)進入中國市場時,他們會找到相應的中文名稱,這不僅是本土化的要求,也是貫徹市場導向理念的具體體現:方便中國消費者識別,也是滿足目標消費者需求的具體體現。例如,考慮到目標消費者希望更年輕、更時尚,摩托羅拉應該將其品牌名稱更新為“摩托羅拉”。
藝點意創品牌設計是全國知名的vi設計、logo設計、品牌設計和品牌策劃公司,以全局化思維系統性構建品牌體系,是優秀的全案品牌整合創新體,用最好、最專業的創意塑造品牌,為營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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