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展臺規定。高度限制:展覽對展臺和展品有限制,尤其是雙層展臺、樓梯以及從展臺頂部向外延伸的結構等。高度限制往往不是為了禁止超高。如果辦理了相關手續,符合技術標準,可允許超高搭建展臺、布置展品。開放限制:很多展會禁止封閉展位。如果展位關閉,展覽將失去展示功能,參觀者將投訴。但參展商需要關閉辦公室、洽談室、倉庫等。所以協調方式一般是規定一定比例的面積對外開放。這個比例一般是70%,允許不到30%的面積被封閉。
(2)車間設計展品的工具規定。展臺展示材料的限制:在很多國家,展會需要使用耐火材料,限制使用塑料,限制使用危險化學品。電器法規:大多數國家/地區對電器都有嚴格的規定,使用的電器技術規格必須符合當地的法規和要求。
(3)關于人員流動的規定。通行限制:主要是對人行道寬度的規定和限制。為了保證人流順暢,展會定義了人行道的寬度,讓展臺、道具、展品不占用人行道。電視和零售產品經常被阻止作為觸發因素。電視等要求不要面向過道,柜臺要與過道保持一定距離。
(4)防火規定。消防環境規定:對于大型展廳,必須根據展廳面積和預計參觀人數設置緊急通道或出口。消防器材規定:必須有消防器材。人員規定:有些展會需要在展位指定一名消防聯系人,所有展位人員都要了解消防規定和緊急出口。
(5)要約與限制。主要用于異常顯示,包括超高和超重顯示。只要采取適當的行動,一般都能解決。比如展廳高度足夠的話,可以和展廳討論高度限制,超重的展廳可以利用地面支撐來分配單位荷載。最難解決的問題是展廳內卸貨門的大小。超高強度的展品通常要在其他參展商之前展出。如果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請盡快咨詢展會主辦方或展會場地所有者。這些展覽一般都值得推廣,主辦方會積極支持。一些交易會考慮安全并限制機器操作。至于武器,一般來說是有一些規定的,程序性要求比較高的。
(6)環境法律法規。音量限制:背景音樂由展會主辦方準備,參展商的視聽設備音量控制在不影響周邊參展商的范圍內。色彩限制:展會主辦方往往要求色彩要求達到調節效果。參展商必須使用默認色調或標題色調。展會可能還會建議標題的字號和大小,大部分都比較寬松。參展商通常可以設計展位形狀、展示展品和使用顏色,除非符合規定且不干擾周圍的展位(如噪音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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