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包裝設計應該注意什么?出口包裝設計應該根據各國不同的信仰、文化及風俗來展開。
出口包裝設計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顏色
巴西人認以紫色為悲傷,暗茶色為不祥之兆,對此極為反感。日本人忌綠色,喜紅色。美國人喜歡鮮明的色彩,忌用紫色。奧地利、土耳其人喜歡綠色,而法國、比利時、保加利亞人討厭綠色。蒙古人厭惡黑色。伊斯蘭教徒特別討厭黃色,因為它象征死亡,喜歡綠色,認為它能驅病除邪。法國人視鮮艷色彩為高貴,倍受歡迎。埃及人以藍色為惡魔,喜歡綠色。印度人喜歡紅色。瑞土以黑色為喪服色,而喜歡紅、灰、藍和綠色。荷蘭人視橙色為活潑色彩,橙色和藍色代表國家的色彩。丹麥人視紅、白、藍色為吉祥色。意大利人視紫色為消極色彩,服裝、化妝品以及高級的包裝喜好用淺淡色彩,食品和玩具喜好有鮮明色彩。
2、包裝材料
新西蘭農漁部農業檢疫所規定,進口商品包裝嚴禁使用(如:土壤、泥灰、干草、稻草、麥草、谷殼或糠、生苔物、用過的舊麻袋和其也廢料等)作為進口商品的包裝。美國規定,為防止植物病蟲害的傳播,禁止使用稻草作為包裝材料。海關一旦發現稻草包裝材料,必須當場燒毀。日本、加拿大、毛里求斯及歐洲若干國家都禁用稻草、干草和報紙屑作為包裝襯墊物。埃及禁用原棉、葡萄樹枝、舊材料或易于滋生害蟲、寄生蟲的植物材料作為包裝襯墊物。澳大利亞防疫局規定,凡用木箱包裝的貨物進口時,均需提供熏蒸證明。菲律賓衛生部和海關規定,凡進口的貨物禁止用麻袋和麻袋制品及稻草、草席等材料包裝。
3、文字
臘商業部規定,凡進口到希臘的外國商品包裝上的字樣,除法定例外者,均要以希臘文書寫清楚。否則將追訴處罰代理商、進口商或制造商。銷往法國的產品的裝箱單及商業發票須用法文。包裝標志說明,不以法文書寫的應附法文譯注。加拿大政府規定,進口商品包裝上必須同進使用英、法兩種文字。日本忌諱“4”和“9”這兩個數字,出口日本的產品,就不能以“4”為包裝單位,像4個杯子一套,4瓶酒一箱這類包裝,在日本都將不受歡迎;歐美人忌諱“13”。銷往香港的食品標簽,必須用中文,但食品名稱及成份,須同時用英文注明。銷往阿拉伯地區的食品、飲料,必須用阿拉伯文字說明。銷往巴西的食品,要附葡萄牙文譯文。
4、圖案
阿拉伯國家規定進口商品的包裝,禁止用六角星圖案。因為六角星與以色列國旗上的圖案相似,阿拉伯國家對帶有六角星圖案的東西非常反感和忌諱。英國商標上忌用人像作商品包裝圖案。還忌用大象、山羊圖案,卻喜好白貓;和法國人一樣,英國也視孔雀為惡鳥,不宜用作商標,而視馬為勇敢的象征。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商品包裝上禁用豬或類似豬的圖案,如熊、熊貓等。巴西禁用絳紫色作商品圖案,因為、紫色用于葬禮。沙特阿拉伯嚴禁在文具上印繪酒瓶、教堂、十字架圖案,違者沒收銷毀。對德國出品的商品和包裝上,禁用類似納粹和納粹軍團的符號做標記。利比亞對進口商品包裝上,禁止使用豬的圖案,女性人體圖案也在禁止之列。法國人視馬為勇敢的象征;法國人忌核桃,忌用黑桃圖案,商標上忌用菊花。視孔雀為惡鳥,忌諱仙鶴、烏龜,不宜用作商標。瑞士人忌諱貓頭鷹。此外,歐洲人中除比利時人視貓為不祥之物外,大都喜歡黑色貓。另外國際上視三角形為警告性標志,所以忌用三角形做出口產品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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